北京:车牌号不能作为财产被分割

发布时间:2019-05-30 12:31:33

  儿子刘甲因病去世后,离婚近20年的父母为争夺刘甲留下的一辆京牌小客车的继承权而对簿公堂。密云法院受理了此案,并于昨天下午在密云县不老屯镇当事人家中进行了开庭审理。

  原告刘某诉称,其与被告王某为夫妻关系,二人婚后生育一子刘甲,后二人因感情问题于1996年经法院判决离婚。离婚后二人婚生子刘甲由原告刘某抚养成人。

  2006年10月,刘甲购买了松花江牌小客车一辆,并办理了京字开头的车牌号。2014年7月,刘甲因病去世,事后其父刘某找王某要求将刘甲名下的车辆进行过户,但王某不予配合。

  原告认为自己作为刘甲的父亲,依法享有继承刘甲遗产的权利,请求法院判令原告其依法继承原、被告之子刘甲的遗产小客车。

  夫妻离异不影响继承关系

  北京市济和律师事务所王秀全律师表示,我国《婚姻法》第36条明确规定,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,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。

  离婚后,子女无论由父或母直接抚养,但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,父母对子女仍有抚养和教育的权利和义务。父母是否离婚不会影响父母子女相互之间的财产继承权利。

  本案中,在刘甲尚未结婚且无子女、未留遗嘱的情况下,刘甲所遗留的财产应该由刘某和王某共同继承。

  在离婚或是继承案件中,车辆所有权的归属往往会成为财产争议的焦点。王秀全律师表示,类似纠纷的背后还隐藏着一个关键问题,即由于北京实行摇号分配汽车牌照政策,直接导致北京车牌号价值的迅速提升。

  法律相关知识:

  婚前财产公证的流程是什么,需要什么材料?

  婚前财产公证是对夫妻个人婚前的财产进行公证的,在办理婚前财产公证时,需要准备证明财产属于自己的证据及相关证件。具体的婚期财产公证的流程如下:

  1、当事人要准备个人的身份证明、与约定内容有关的财产所有权证明、双方拟好的协议书。其中,一般双方当事人的签名和订约日期空缺,待公证员对协议进行审查和修改后,再在公证员面前签字。

  2、准备好上述材料后,双方必须亲自到公证处提出公证申请,填写公证的申请表格。

  3、公证申请被接待公证员受理后,公证员就财产协议的内容、审查财产的权利证明查问当事人的订约是否受到欺骗或误导。

  4、当事人如实回答公证员的提问。当事人配合公证员做完公证谈话笔录后,在笔录上签字确认。

  5、双方当事人当着公证员的面在婚前财产协议书上签名,当事人于规定期限日凭收费单据来领取公证书。